04立体交叉设计

4.1概述

4.2立体交叉的选型

4.3立体交叉的基本规定

4.4立交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

4.5立体交叉的常用形成及适用范围

4.6匝道的基本形式及适用范围

4.7立交主线设计

4.8立交匝道设计

4.9匝道端部设计

4.10变速车道设计

4.11辅助车道设计

4.12交织车道设计

4.13集散车道设计

4.14互通式立交间距

4.15互通式立交的系统性设计

4.16分离式立交设计

4.17立体交叉安全性评价

4.18立体交叉设计流程

4.19立体交叉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与应用

4.20立交设计示例

| 4.7立交主线设计 | 4.7.1 主线线形技术指标 | 4.7.2 平面线形设计 | 4.7.3 纵断面线形设计 | 4.7.4 主线横断面设计 | 4.7.5 其他设计要点 |

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CJJ37-2012(2016年版)
7.3.5 立交范围内主路平面线形标准不应低于路段标准,在进出立交的主路路段,其行车视距宜大于或等于1.25倍的停车视距。
7.3.6 立交匝道出入口处,应设置变速车道。变速车道分直接式与平行式两种,减速车道宜采用直接式,加速车道宜采用平行式。
7.3.7 立交范围内出入口间距应能保证主路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的干扰,并应为分合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车道提供安全可靠的条件。立交出入口间距不足时,应设置集散车道。

7.3.5 立交范围受匝道设置及进出口影响,为提高行驶安全性,线形设计应采用比路段高的技术指标。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JTG D20-2006中对互通式立交范围线形指标的规定比路段线形指标提高很多。城市道路目前对立交范围的线形指标缺少相关的研究,若采用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JTG D20-2006的指标,由于城市道路立交及进出口间距较密,交通运行状态与公路不一致,建设条件制约因素较多,很难按其规定值实施。因此,规定互通式立交范围主线线形指标不应低于路段设计的一般值,有条件时尽量取高值。分离式立交主线可不受立交范围线形指标要求的控制。
7.3.6 由于主线的设计速度高于匝道,因而交通流驶出主线需要减速,驶入主线需要加速,为了满足车辆变速行驶的要求,减少对主线正常行驶交通流的干扰,应设置变速车道。
变速车道通常设计成直接式和平行式两种。直接式是以平缓的角度为原则进行设计,变速车道与匝道连接,车辆行驶轨迹平滑。平行式是以增设一条平行主线的变速车道,采用有适当流出角度的三角段与主线连接进行设计。与直接式相比,其起终点明确,三角段部分虽然与车辆的行驶轨迹相符合,但在通过整个变速车道时必须走"S"形路线。不论哪一种形式,只要适当地对主线线型进行分析,并进行合理设计,均能满足变速的要求。
直接式变速车道能提供驾驶员合适的直接驶离主线的行车轨迹,研究表明大部分车辆都能以比较高的速度驶离直行车道,从而减少了由于在直行车道上开始减速而引起追尾事故的发生,故较为广泛地用于减速车道。对于加速车道,驾驶员同样希望由直接式流入,而不愿走"S"形,但是当主线交通量大时,车辆在找流入主线机会的同时需要使用加速车道的全长,而平行式车道除了提供车辆加速功能外,还能给汇流车辆提供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寻找空当插入,故加速车道一般采用平行式。因此规定"减速车道宜采用直接式,加速车道宜采用平行式"。
7.3.7 根据交通流流入、流出主路的交通特征,车辆通过出入口时,要经过加速、减速、交织等过程,整个过程中将产生紊流,合理的出入口间距是交通畅通的可靠保障。《快速路设计规程》CJJ 129-2009及《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》CJJ 152-2010中对于出入口的合理间距均有明确规定。城市道路控制条件较多,设计中经常会遇到不能满足出入口间距的要求,在这种情况下,需设置集散车道,调整出入口的位置,以满足间距需要。

参考文献

《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手册》(第二版).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写.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.2016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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