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星资源国家规范 > 道路桥梁 >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JTGB01-2014

车道宽度
车道是指专为纵向排列、安全顺适地通行车辆为目的而设置的公路带状部分。所谓车道宽度是为了保障车辆安全、顺适通行而研究确定的车道几何宽度(值)。
车道宽度是根据设计车辆的最大宽度,加上错车、超车所必需的余宽确定的。车道宽度应该满足设计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需要。对于双车道公路,车道宽度应满足错车、超车行驶所必需的余宽。对于四车道及以上公路,车道宽度应满足车辆并列行驶所需的宽度。
车道宽度与公路设计速度相关,速度越高则需要的宽度越大(主要是需要的侧向余宽越大)。据调查,世界各国相同设计速度的车道宽度基本是一致的。对于高速公路,日本等少数国家的车道宽度略窄于我国高速公路的宽度(3.75m)。考虑到我国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占比高、车型复杂等实际情况,本标准规定我国高速公路车道宽度仍采用3.75m。
1 根据国内目前已建成的八车道商速公路实际通行管理实践,在采用分车道、分车型通行管理方式时,内侧车道(内侧第1和2车道)仅限小型车辆通行,此时内侧车道宽度可采用3.5m。
2 以中、小型客运车辆为主的公路,如机场专用公路等,其车道宽度可论证采用3.5m。
4 二级公路因非汽车交通需求较大而设置慢车道时,慢车道宽度应采用3.5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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